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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青建消设计审查备字〔2025〕第001号)

  
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作者:县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来源:青神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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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卫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3月10日申请对青神县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2标段-西龙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地址:西龙镇南侧、夹青路东侧、锦绣大道南侧、龙凤社区区委会西南侧附近)进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建1#预防接种、食堂用房,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212.38平方米,建筑高度:4.9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预防接种、食堂,建筑分类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新建2#卫生院,地上5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3156.14平方米,建筑高度:22.6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医疗用房,建筑分类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三)新建3#设备用房,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83.22平方米,建筑高度:4.9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设备用房,建筑分类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四)新建4#污物暂存用房,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建筑高度:4.3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污物暂存,建筑分类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五)新建5#消防控制室、门卫室,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49.46平方米,建筑高度:4.9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消防控制室、门卫室,建筑分类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六)新建6#消防供水设施用房,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地上21.64平方米、地下28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地上3.70米、地下5.5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消防供水设施用房,建筑分类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项目责任主体情况

建设单位:青神县卫生健康局;设计单位: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甲级;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单位:四川智力嘉信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一类。

三、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情况

经审查,结论如下:

合格

建设单位签收:

2025年3月12日

备注:1.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2.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上一条: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青建消设计审查备字〔2025〕第002号)

下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5〕第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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