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县内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回乡祭扫、焚香烧纸等活动频繁,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绿色资源,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共场所安全方面。本周适逢春节,春节期间商业促销、娱乐活动增多,各类商场、超市、库房、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货物集中,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电箱等设施易被遮挡,逃生通道易被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风险增大。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要把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针对春节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学校、车站、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电器设备安全。
(二)危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春节期间,进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不安全燃放行为增加,火灾事故易发。各类车辆出行频繁,燃油消耗增加,燃油运输风险增大,加油站安全风险升高。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事故的发生。要加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经营、非法运输、擅自设立存储场所、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品混存,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发生,烟花爆竹零售点(店)内严禁使用明火、临时电线、电加热、高温高热辐射源等生活设施。要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群众燃放时要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地,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油站、电网等危险源,严禁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投进窨井,燃放完后认真确认火源完全熄灭方可离开,严防小火星引发火灾事故。
(三)道路交通风险。春运期间,大量人员流动,车流量加大;加之低温天气导致车辆性能下降、制动距离变长等,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的情况增多。且乡村道路较窄,会车困难,多种因素叠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安全风险明显增加。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牵头,提升路面车辆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应对春节期间返乡、短途游及就近游所带来的交通压力,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路面障碍清理,尤其对重点旅游地区,如中岩景区、汉阳古镇等热门景点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增加防护设施,强化车辆疏导措施。要对参与运输的车辆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严格加班、包车线路牌的管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要对节日期间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四)森林防灭火安全风险。春节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未做好周边环境清理,易导致山林火灾。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到文明祭扫。加强巡查监控,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对上坟祭祀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倡导绿色低碳祭扫,充分利用春节集中祭扫的契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和祭祀规定,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点烛、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燃气管道、汽车、化粪池、草垛、工地、工棚、公共建筑、农业塑料大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林草等区域,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做到人离火灭,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五)文旅安全方面。春节期间,我县将举办多场大型迎春活动,届时各大活动现场、网红打卡点、娱乐场所、亲子乐园和各类场馆人流如织。各部门要加强大型活动和重点旅游景点安全检查,及时研判天气情况、游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有序进出各文旅场所。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重点时期及前后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等,坚决杜绝空岗、漏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加强风险研判,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传播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以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要求科学研判,果断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