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气象局05月17日12时21分对05月17日06时58分发布的[2018]16号雷电黄色预警信号进行第1次确认:
我局05月17日06时58分发布的[2018]16号雷电黄色预警信号继续有效。
上一条:县气象局05月17日17时解除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下一条:县气象局05月17日06时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