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神县2018年度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内容,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内容
通过开展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查我局在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局党务政务工作更加规范、保障民生服务群众更加到位、惠民惠农政策更加落实、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加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助推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二、治理重点
(一)“四个意识”方面。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统揽和指导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的重要性、任务的艰巨性认识不到位,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用常规手段抓脱贫攻坚工作;对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对巩固提升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基本方略行动不坚决,执行走样等问题。
(二)政策落实方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到位,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将本部门想推动的项目“搭车”搭车到脱贫攻坚中,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不够;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成效不明显;对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主动。
(三)责任落实方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分管工作同志工作不深入,具体负责同志工作不扎实;不愿担当担责,问题上交;简单签订“责任书”,责任下移;工作失误讲客观,落实组织处理措施避重就轻。
(四)精准识别方面。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回头看”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脱贫攻坚数据标注不及时、不准确,数据分析不深入、不充分,数据共享不主动、不到位;数据资料随意变化调整,逻辑不严谨,行业部门信息系统与脱贫攻坚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
(五)精准帮扶方面。帮扶规划帮扶项目精准度不高,帮扶工作到户到村“精准滴灌”不够;项目储备不充分,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库不健全;扶贫产业发展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难落地,带动增收效果不明显;简单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代替精准扶贫工作;稳定脱贫增收长效机制不健全,“造血”功能不足,不注重扶贫成果持续巩固;宣传教育不到位,帮扶工作大包大揽,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垒大户、堆盆景、造典型,搞形象工程;选派干部不力,发挥部门优势不够,帮扶需求、规划、项目、资金对接不准。
(六)干部能力素质方面。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能力素质不过硬、政策掌握不透、“挂名走读”问题未杜绝;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习惯搞行政命令,不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评议形式化;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默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七)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资金等问题;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力度不够;对扶贫资金科学分配、合理安排,真正用在刀刃上研究不够,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不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社会不知晓群众不满意。
(八)督查调研方面。督查调研统筹力度不够,基层迎检任务繁重;督查调研不深入,不注重调研问题整改;报喜不报忧,淡化或回避矛盾问题;打造“经典调研路线”,搞走秀式调研。
(九)精准退出方面。验收不严格细致,考评不较真碰硬;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随意调整;贫困退出坚持标准和程序不严,退出质量不高。
(十)落实八项规定方面。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检查评比走马灯,基层干部忙于应付;工作不重实效,片面追求场面宏大,没有扶贫实效;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不讲原则,优亲厚友;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群众利益;搞层层陪同,违规接受超标准接待,收送土特产。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4月18日)。4月16日召开局2018年度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市、县2018年度执纪为民“4+X”系统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抓实思想发动,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单位治理工作,按照“责任制+清单制”的要求,形成单位责任清单,明确治理重点、工作举措、完成时限等,落实责任到人到岗。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9日—5月31日)。一是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并按照统一部署录入全县“清风扬眉”惠民大数据监察平台。二是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认真对照治理重点,5月25日前建立“一汇编一台账两清单”(脱贫攻坚政策汇编、项目资金台账、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经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长“双签字”审核后报县脱贫办。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10月30日)。结合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清风扬眉”惠民大数据监察平台分析反馈的问题,7月底前进一步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措施,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对照县脱贫办通报的“一台账两清单”、系统内发生的典型问题或典型案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反思整改。
(四)常态治理阶段(11月起)。将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边查边建、边治边建,推进扶贫系统建立更加刚性的管理制度,确保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常抓不懈。11月底前,形成单位治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县脱贫办,配合开展系统治理评估考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不能有”(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的指示,切实担负起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增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政治定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单位推进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超同志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徐婧同志负具体责任,扶贫股负责具体落实;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山同志负责监督指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斌同志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分管股室专项治理。
(三)加强工作宣传。依托报刊台网等宣传平台,在局机关办公楼显著位置和局官方网站设立“4+X”扶贫系统治理工作举报箱,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大力宣传治理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引导干部群众参与支持,凝聚社会共识。收集整理好工作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附件:1.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清单
2.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分解清单
3.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项目资金台账
4.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清单
5.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清单
6.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廉政风险防控点及措施表
7.执纪为民“4+X”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违规违纪情况统计表
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