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青神县政府及其部门(含《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1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青神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cq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cqs.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目前,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和互联网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8—38816413)。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2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的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3 受理流程

4 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构名称

受理点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互联网联系方式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信息服务中心

1、当面提交申请地址:青神县大西街8号政府二楼信息服务中心

2、公开申请邮政寄送地址:青神县大西街8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028-38816413

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 在线申请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该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提出。

5 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的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