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佛光寺:
你寺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青神县佛光寺法人由刘金亮(法名:释祖达)变更为谢芳(法名:释源照)。
此复。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青神县佛光寺寺法人由刘金亮(法名:释祖达)变更为谢芳(法名:释源照)。
特此公告。
青神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青神县动物防疫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下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青神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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