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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日期:2026年09月16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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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失业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不含失地无业农民);

2.取得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所持证书核发日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7日(含)期间的,申领时限统一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证书核发日期在2025年9月8日及以后的,申领时限仍按原规定(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执行。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企业在职职工。

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不含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

3.取得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所持证书核发日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7日(含)期间的,申领时限统一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证书核发日期在2025年9月8日及以后的,申领时限仍按原规定(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执行。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4.被派遣劳动者在申领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等级证书补贴时,以取得证书时所在实际用工单位行业为准,且与职业中类对应一致;

5.企业在职职工应提供其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附件1),被派遣劳动者应提供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附件2)。

二、申领次数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我省多项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证书的,可增加申请补贴次数,每人每年共计不超过3次。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三、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四、申领资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申请人证书原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三)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领取失业领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证明;

(四)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

五、申领渠道

(一)线下申领

1.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2.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 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咨询电话:028-38865065

(二)线上申领

1.“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

2.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

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六、政策有效期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关闭线上线下申领渠道。


附件1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XXX就业服务管理局(中心):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  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川人社规〔2026〕4号文件)关于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时证岗相适的要求,兹证明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现在本单位从事 岗位工作。现取证书职业名称: ,工种(职业方向): ,等级: ,证书编号: 。

我单位郑重承诺,该参保职工所持此证书的职业名称(工种)与其现 从事工作岗位相符。如提供虚假承诺,则由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参保职工存在伪造证书、证书无效等弄虚作假、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情形,由我单位督促该职工于15个工作日内退回补贴资金。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承诺书由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正在参保的企业出具。


附件2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劳务派遣)


XXX就业服务管理局(中心):

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6〕4号)关于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时证岗相适的要求,兹证明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取得证书时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从事 岗位工作,取得证书职业名称: ,工种(职业方向): 等级: ,证书编号: 。

我单位郑重承诺,该职工以上证书与证书取得时所在实际用工单位所从事工作岗位相符。如提供虚假承诺,则由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该职工存在伪造证书、证书无效等弄虚作假、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情形,由劳务派遣单位督促该职工于15个工作日内退回补贴资金。

特此承诺。


劳务派遣单位(公章)                   实际用工单位(公章)

劳务派遣单位联系人:          实际用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承诺书由企业职工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时由实际用工单位出具,并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公章。


下一条:青神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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