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政务督办、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来信来访、接待、财务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社团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内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商贸流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以青神县名义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承担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专业展会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定及市场发展规划,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负责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共同配送等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城乡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直销、汽车(含报废汽车、二手车)流通行业。落实国家、省关于猪肉及边销茶等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调控机制,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药品流通企业和茧丝绸行业发展。负责茧丝绸协调,拍卖、典当、租赁、再生资源(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免税商店等行业管理。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县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外贸进出口促进和数据统计工作,指导赴境外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全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青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负责贸促系统的会展活动。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定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规范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运用,负责电子商务项目的审核、申报与管理;负责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和人才,拓展电子商务应用,壮大电子商务产业。指导电子商务企业和乡镇电子商务工作。
负责组织经济合作系统的专业展会和各类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策划投资环境营销,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落实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汇总、包装全县产业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范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促进、草拟投资协议文本、项目落地服务和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外来投资者红色代办服务工作,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研究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及国内外同类产业投资促进政策,研究国内各地投资促进发展趋势,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关工作对策和建议。根据产业发展现状,负责制定和更新产业招商目录,确定本县重点招商产业;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审核、把关、准入、协调工作。
负责统筹重大投资促进项目信息,建设项目信息库;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跟踪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工作;负责驻外招商人员的管理工作。
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合作社制度建设和改革发展。指导全县供销合作工作。
负责服务业相关部门协调和主要指标(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分析工作,提出建议。负责服务业重大项目收集、储备工作,推进全县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洗染等居民服务业和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