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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青神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日期:2026年08月03日  来源:中共青神县委社会工作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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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7:30前在中共青神县委社会工作部207号会议室(青神县北街64号)报到,统一前往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体检医院要求,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和体检费500元(现金,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

(四)为顺利进行体检,请考生体检时将私人物品寄存在县委社会工作部。家在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五)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五、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须在抽取体检序号前关闭电源统一上交保管。

(二)体检考生在体检中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招聘。

(九)违反上述规则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青神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60970。

附件:青神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青神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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