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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740345504/qsxzf/2026-00973  发布机构  青神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年09月01日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24日
 公文种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青府办发〔2026〕4号

  
日期:2026年09月01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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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青神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情况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向县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4日

青神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时限

1

青神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县住建局

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一季度(已完成)

2

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修订)

县发改局

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二季度(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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