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期待,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拟定了《青神县关于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您对《青神县关于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交建议意见:
一、电话反映。拨打电话(028—38855297)反馈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946322720@qq.com。
三、信件传达。通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建设路24号(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一县一策”工作要求,急需出台新政策,故将公示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青神县关于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一县一策”工作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期待,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住房品质
结合“好房子”建设理念,将市场反馈良好、群众认可度高的设计标准依法依规纳入拟新出让商品房地块的拍卖条件,推动住宅规划设计向精细化、品质化方向发展。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后,应按照“好房子”建设要求,从项目源头提升产品品质,促进住宅建设向更高标准、更富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方向转型升级。鼓励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用于“好房子”建设;通过发放购房现金补贴、面积奖补、消费券等措施,降低群众购买“好房子”的成本。
二、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激励
结合不同群体实际需要,对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相关群体发放现金补贴,降低群众购房成本。
(一)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每套给予1万元财政激励,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套给予2万元财政激励。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以卫健部门认定为准,购房时间以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年租房提取额度提高6000元,购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达78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达91万元。
(三)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靠山临崖风险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执行每户15万元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政策。符合该政策的家庭以规自部门认定为准,购房时间以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四)对县内农村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每套给予1万元财政激励。符合该政策的家庭以涉及的街道、乡镇认定为准,购房时间以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五)对县外来青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每套给予1万元财政激励。符合该政策的家庭以公安部门认定为准,购房时间以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激励发放后撤销网签的购房者应及时退还,撤销网签的房源在本政策执行期间不再纳入奖补范围。
三、加快销售去化
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市外营销,积极推荐青神,房地产企业年度市外营销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0.5万、0.8万、1万平方米的,分别给予信用加分3分、5分、8分。
四、鼓励企业自主去库存
支持房地产企业自主“以旧换新”,由房地产企业直接收购旧房,售房款用于购买该企业指定新建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参与“以旧换新”政策的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给予经纪服务费优惠。对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农村居民在县内购买存量商品房,且出售方在房屋出售一年内在县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给予2万元财政激励(买卖双方各1万元);在国家政策时限内对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五、拓展征地拆迁安置方式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行“房票安置”。按照“一案一策”的形式,由规自部门出台集体土地“房票安置”政策,优先通过“房票安置”方式盘活存量房源解决安置需求,吸引一批群众进城购房置业。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激励政策涉及的激励事项与眉建规〔2025〕6号文件政策及我县现行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执行;同一事项享受多个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