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方成/杨虹丽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3)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151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建设路北段59号(鑫府·滨湖湾)3幢1单元12层4号,建筑面积 75.92平方米 土地面积8.5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葛方成/杨虹丽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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