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姗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003639#青国用(2006)字第4-30-118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青神县小南街17号房屋建筑面积26.60平方米,土地面积26.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申请遗失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姗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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