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春梅因保管不善,将 监证0026835#青国用(2010)第15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城镇新兴街15号,建筑面积 45.56平方米 土地面积 14.85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春梅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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