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康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372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振兴路25号(万景.中岩广场)A区1幢1单元21层4号 ,建筑面积68.87平方米 土地面积14.28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勇康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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