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素华、彭泽林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024798号/青国用(2012)第014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外北街(原丝绸公司宿舍)4幢1层2号,建筑面积 128.52平方米 土地面积69.73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素华、彭泽林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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