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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主任会议
2017-11-21 17:38 县人大办  来源:县人大办

2017年11月7日下午2:30,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国在机关2楼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和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听取县人大相关委室调研等工作汇报

(一)调研我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全民健身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较好,城乡群众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公民体质健康水平逐步提高。同时,还存在投入相对不足、体育场地设施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全民健身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仍需进一步加以落实等问题。

会议建议: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努力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三是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和开放,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二)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建议意见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明确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目标,县城管办牵头草拟了《青神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同时还存在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污水处理率等创建标准与国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创建氛围不浓,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会议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二是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创建责任;三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建达标;四是加强协调配合,推动齐抓共创。

(三)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建议意见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已启动创建工作,正在组织编制《青神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同时还存在空气质量优良率、地表水水质、城镇污水处理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等主要考核指标与创建标准差距较大等问题。

会议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方案;二是举全县之力,做好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的加减法;三是加大投入,确保创建指标达标;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四)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公园情况的建议意见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森林公园创建工作,已累计在尖山森林公园园区内投资1000多万元造林3780亩,改造低产低效林11330亩,修建游步道19.75公里,修建蓄水池4口等,投资700万元的林区环线道路正在建设中。已编制上报四川省尖山森林公园可研报告,今年6月在成都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已报省政府等待审批。同时,还存在环线道路建设进度缓慢,林区内产业发展不足,群众收入渠道少、收入低等问题。

会议建议:一是加强与省政府、省林业厅的汇报、协调;二是科学编制四川省尖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三是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森林公园建设;四是加强统筹和协调配合。

(五)讨论通过了《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县人大代表集中联系选民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二、讨论通过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相关事宜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12时,悦来春酒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 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青神县西龙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承办:县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会议还研究了2018年需增加县乡人大项目支出预算等事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萍、周志开、王盛祥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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