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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日期:2026年05月15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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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网络餐饮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网络餐饮突出风险隐患,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网络餐饮经营主体资质准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等重点关键环节,靶向排查整治各类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网络餐饮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严压实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饮食安全。现将一批青神辖区内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一:某饭店使用过期调味品案

【案例概述】

2026年5月12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饭店其后厨调味品存在过期现象,该行为属于违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经营主体立即整改,督促其落实食材进货查验、定期清理食品等管理制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某饭店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案

【案例概述】

2026年5月8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饭店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擅自超出核准范围,从事冷食类食品销售经营活动,该行为属于违法经营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某小吃店网上公示主要原料名称不真实案

【案例概述】

2026年3月24日,经群众投诉,某小吃店的“骨肉相连”涉嫌存在鸡肉冒充猪肉情况。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查实小吃店经营的菜品公示信息与配料表信息不符,存在网上公示菜品主要原料名称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某冰粉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案例概述】

2026年5月11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冰粉店所使用的绵绵冰原材料无法提供有效检验合格证明,违规使用无标识、无来源、无合格证明的“三无”原料从事经营活动,涉嫌违法经营。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某面馆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案例概述】

2026年5月14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发现辖区某面馆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擅自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作业,未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门店立即整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某面馆店内未按规定设置三防设施经营食品案

【案例概述】

2026年4月20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发现辖区某面馆经营场所未按规范设置防鼠、防蝇、防尘等食品安全三防设施,后厨及经营区域三防防控措施缺失,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规范。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某炸鸡店环境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案

【案例概述】

2026年4月16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入网餐饮单位某炸鸡店存在后厨操作台油污堆积、地面有食物残渣、食品与非食品物品混放等问题,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某饭店环境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案

【案例概述】

2026年5月6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饭店存在后厨环境卫生差、操作间摆放混乱等问题,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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