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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肉制品质量安全消费提示(2026年第7期)

  
日期:2026年05月11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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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肉制品是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若购买、食用不当,可能会影响健康。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青神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肉制品消费提示请牢记。

一、正规渠道购买,看清资质信息

选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正规电商平台等经营单位购买,不购买来源不明、无正规票据的肉制品。

二、细看标签标识,读懂产品信息

购买预包装肉制品时,务必仔细查看标签,确认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配料表、贮存条件、执行标准等信息齐全清晰。散装肉制品需查看存放环境是否干净,是否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不购买无标签、标签不全、标签模糊、过期、胀袋、漏气、变质的肉制品。

三、观察感官性状,警惕异常产品

购买肉制品时选择包装完好、标识清楚、气味正常、质地均匀、具有肉类固有的风味,无酸败、无发霉、无异物的产品。购买冷冻肉制品注意是否有反复解冻、风干、变色等现象。同时警惕低价陷阱,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的牛排、羊肉卷、牛肉干等,可能存在掺假掺杂、以次充好等问题。

四、科学储存加工,严防交叉污染

购买后及时按标签要求冷藏或冷冻,生熟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时生肉刀具、案板与熟食器具分开使用。食用时彻底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真空包装肉制品并非绝对安全,其真空环境易滋生厌氧菌,食用前务必彻底加热。

五、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消费时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凭证。发现肉制品过期变质、标签虚假、违规添加等问题,及时拨打028-38858315投诉举报。

青神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将持续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青神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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