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9月26日,我县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暨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商志忠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按照县领导要求,现将讲话印发你们,请按照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确保完成任务,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将对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
在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暨摩托车安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副县长 商志忠
(2008年9月26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县摩托车保有量大幅增加。截止目前,全县约有摩托车3万辆,已经登记注册2.7万辆。摩托车在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也呈高增长趋势,2006年,全县共发生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471起,占全年事故总量的75%;2007年,共发生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547起,占全年事故总量的81%;今年1至9月,共发生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388起,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形势非常严峻,已成为我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出台了《青神县摩托车(含电瓶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深刻吸取“9.13”巴中市南江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现就我县当前摩托车、电瓶车道路交通安全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一)县安监局任务
1.负责牵头召开联席会议。
2.每季度组织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村(居)委会、企业等车籍单位和摩托车聚集场所执行《青神县摩托车(含电瓶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不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个人和责任领导进行督查、通报、整改。
(二)县交警大队任务
1.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日常管控,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村(居)委会、企业等责任单位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每季度抄报县安监局,对公务人员拒绝、阻碍执法和多次违法的抄报县纪委、县监察局。
2.指导各责任企业、商场、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推广“德恩模式”并于10月底前落实联系民警。
3.指导有条件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建立交通安全协会并于11月底前落实联系民警。
4.确实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强化震慑作用。
(三)县交通局任务
1.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结束后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治成效报县安监局。
2.10月底前对全县摩托车(含电瓶车)维修行业开展一次清理、整顿。
(四)县工商局任务
1.10月底前完成指导中心城区摩托车(含电瓶车)经销企业建立购车登记台帐,12月底前完成指导全县各乡(镇)摩托车(含电瓶车)经销企业建立购车登记台帐,并按月抄报县交警大队备案。
2.10月底前对全县摩托车(含电瓶车)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开展一次清理,重点检查市场准入主体资格。
(五)县建设环保国土资源局任务
1.10月底前完成全县建筑工地、施工队伍摩托车(含电瓶车)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抄报县交警大队,并实行半年抄报制度。
2.12月底前负责指导完成全县建筑工地、施工队伍成立机构、建章立制、设立宣传栏等搭建管理平台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3.10月底前建立摩托车(含电瓶车)牌证办理率和摩托车事故率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考核,每季度将考核情况报县安监局。
(六)县经委任务
1.12月底前完成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摩托车(含电瓶车)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抄报县交警大队,并实行半年抄报制度。
2.12月底前完成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含电瓶车)成立机构、建章立制、设立宣传栏等搭建管理平台和完善内部管理。
(七)县商务局任务
1.11月底前完成全县大型超市、商场摩托车(含电瓶车)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抄报县交警大队,并实行半年抄报制度。
2.12月底前完成全县大型超市、商场摩托车(含电瓶车)成立机构、建章立制、设立宣传栏等搭建管理平台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3.10月底前建立摩托车(含电瓶车)牌证办理率和摩托车事故率纳入监督责任考核制度,每季度把考核情况报县安监局。
(八)各乡(镇)政府任务
1.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摩托车(含电瓶车)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抄报县交警大队,并实行半年抄报制度。
2.10月底前完成以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为主体搭建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交通安全联络员,报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
3.12月底前指导建立1个村“交通安全协会”,完善会员管理、台帐收集、奖惩办法等自治制度和章程。
(九)规模以上企业任务
1.10月底前完成本企业员工摩托车(含电瓶车)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交县经委汇总后报县交警大队,并实行半年抄报制度。
2.12月底前完成本企业摩托车(含电瓶车)交通安全管理成立机构、建章立制、设立宣传栏等管理平台搭建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规模以上企业要提高认识。目前全县规模企业共有职工1.4万人,拥有摩托车(含电瓶车)8000—10000辆,加强摩托车管理,将有助于企业提高企业有效生产能力,减少损失,希望各企业在全社会形成遵章守纪、率先示范的带头作用。二是各职能部门领导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树立“抓摩托车安全管理就是抓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生产力、就是抓以人为本、就是抓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三是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安全事故调查条例》。四是要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各级各部门要落实领导和专人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全力开展工作。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青神电视台要设立专栏,青神报社要有案例分析和评论员文章,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通过媒体讲清危害和隐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此项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主抓、群众参与、各措并举”的工作格局。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贯彻于生产生活中。三是各基层组织和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四、统筹协调,密切配合
一是在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上加强配合。各职能部门、乡(镇)和企业要根据各自职责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二是信息上的全面沟通,交警、经销商、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以及企业的信息档案统一汇总到县安监局和县交警大队,通过信息档案及时掌握摩托车、电瓶车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做到知已知彼、随时而变、因时而治,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防患于未然。
五、谨慎工作、进究方法
一是宣传与路查、路检相结合。除采取电视台、报社、会议、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外,交警、路政、运管、城管等部门要加强路查、路检,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严格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二是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三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六、督查到位、务求实效
一是要督查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企业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计划开展情况。即:是否开会传达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是否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二是督查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和企业是否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整章建制。三是督查各相关部门是否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和企业分别在10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报告本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其中,企业报告材料交县经委汇总后报县安监局和县交警大队,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报告材料交县安监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四是督查摩托车交通道路安全事故违章、违规事例是否明显降低。看企业职工是否佩带安全头盔,是否有无证照车辆;看乡(镇)宣传组织工作是否到位。五是督查摩托车交通道路安全事故是否得到遏制。
七、认真总结、示范推广
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办法,使其产生现实生产力和现实效果,推进全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齐头并进。
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警大队的指导下,全县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的成功。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平安、企业平安、全县人民平安!
注意查阅:青神县摩托车(含电瓶车)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材料:
◆青神县摩托车(含电瓶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五个方面抓好我县摩托管理
◆警企共建 强化摩托车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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