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工程建设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发挥警务室在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入户访查、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宣传等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地位。青神县公安局采取四条措施进一步规范警务室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警务室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要求各警务室要在现有基础上,添置供群众使用的纸杯、宣传资料等一些便民利民服务设施。 二、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和宣传栏、公示栏。各警务室要健全完善18种台帐,并且要有详细内容;各警务室门前的宣传栏或警情通报栏要及明更新内容;各警务室民警要加强对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基础信息的录入。县局在对社区警务室进行督查同时,将对以上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 三、进一步明确民警在警务室工作的时间。各派出所要确定专(兼)职警务室民警,千方百计保证责任区民警到警务室工作的时间,城镇每周不得少于20小时(两天半),农村每周不得少于8小时。警务室民警每周至少确定半天时间在警务室接待来访群众,工作时间要进行公示,防止人来门闭。对到警务室工作的情况,民警应做好工作笔记,县局将随时组织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进一步严格对社区民警考核机制。 县局将对社区、农村警务室民警到岗到位和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基础工作不扎实,辖区治安秩序差,群众满意率低于80%以下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全年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县局将评选3名优秀社区民警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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