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12日 14时28分许,受我省汶川地震影响,青神县发生5.5级地震,导致该县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为将地震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序,维护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青神县公安局站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迅速行动起来,全体公安民警精诚团结,快速反应,迅速投入到了抗震救灾第一线,视灾情为警情,闻警而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出动全局170余名公安干警和武警、消防官兵,全力以赴做好了各项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震发生后,青神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迅速到达花园街、黉门街、小南街、外北街等城区发生地震受损严重的现场维持秩序。
机关所有民警、交警大队民警、武警中队官兵、消防大队干警、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在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波,副局长李学文、副局长张强、副政委徐建忠等的带领下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抗震抢险救灾工作。各派出所也迅速投入到了抗震救灾工作中,切实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在花园街、小北街等城区受灾最重的街段,迅速拉上警戒带封锁现场、并对现场周围实施交通管制。配合相关部门进入受灾楼房进行仔细清理、搜索,确保受灾楼房无人。
为防止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迅速组织城关派出所加强对街面巡逻控制力度,严防死守,确保城区社会治安稳定。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波深入到看守所察看灾情和慰问监管民警和武警官兵,要求一定要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胡波还深入到青神县实验小学、原县酒厂宿舍、小南街原县竹编厂宿舍、黉门街农业局宿舍等地进行察看和慰问受灾群众。 5月12日 18时30分和 5月13日 上午9时,两次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波针对公安局抗震救灾工作指出:一、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波亲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投入到全县抗震救灾,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局党委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亲临一线,带领全局民警全力投入抗震救灾。三、坚决维护全县社会秩序,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的同时,切实做好维护全县社会秩序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乘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积极维护全县社会秩序。四、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和值班备勤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收集、掌握、报送因地震灾害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动态,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同时,加强值班备勤和坚持领导带班制,所有民警、职工不得外出,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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