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县也受到波及。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守工作岗位,同心同力,加强法律宣传,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服务抗震救灾工作。
县法建办及时制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县级有关重要部门如卫生、工商、物价、国土、水利、环保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力地促进了稳定市场、防止哄抬物价、防止群众受次生灾害。同时加强了与各乡镇的普法联络员联系,要求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农村宣传骨干,走村入户,在宣传科学知识的同时宣传有关法律。
县公证处在灾后工作较以往更加繁忙。城区花园街一幢四层楼房、124户居民居住的“红房子”在此次地震后成为危房,面临拆迁。公证员曾晓锋、徐丽群两名同志冒着余震的危险,走进一间间破损的房间,认真、细致地为拆迁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公证财物上万件,价值上百万元,免费出具公证书二十余份,做到客观、公正、严谨。同时,他们还耐心地向围观群众讲解《公证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做通群众思想工作,打消群众顾虑。在县集中捐赠活动及群众自发向有关机构设立的捐款箱捐款活动中,公证员积极介入,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准确无误。灾后的一个多星期,每天直至深夜,两名公证员才拖着疲惫的身影返回家中。
局政工科将参加抗震救灾活动与建设司法行政队伍、“三大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组织了机关十余名干部,由局长阳红文带队,到西龙镇鹰台村义务劳动,收割两千多斤 瓜,送往重灾区。
局基层工作股在震后及时到汉阳、白果、西龙等乡镇司法所,了解查看司法所受灾情况,并对抗震救灾期间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力争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地震无情人有情。在抗震救灾中,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没有为灾情吓倒,没有被家情拖累,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服务抗震救灾,展现了司法干警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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