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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开展庭审观摩,提高调解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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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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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司法局在“三大主题”活动和“人民调解促进年”活动开展中,积极探索对人民调解员培训的新方式,采取和县人民法院协作开展庭审观摩的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水平。
为更加深入地开展“素质大培训”,青神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针对农村赡养、婚姻家庭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较多的实际,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指导,采取巡回法庭现场审理、人民调解员庭审观摩的方式,全力化解纠纷,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积极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这次现场审理的齐某夫妇诉其子女赡养纠纷一案,汉阳法庭受理后,首先作为指导人民调解的案件委托村调委会进行调解,村人民调解委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齐某患病所花医疗费过高,其子女因家庭琐事对医疗费的分摊不能达成协议,致调解失败。县司法局和汉阳法庭得知这一情况后,决定送法下乡,对该案进行就地审理,并组织汉阳镇部分人民调解员庭审观摩,将便民诉讼和调解员培训相结合,让他们学习了解调解民事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学习《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6月3日上午 ,在汉阳镇小山峡村委会,20多名人民调解员观摩了此案的现场审理,通过审理,法官们总结出村调委会调解失败的原因是没有将原被告之间因承包地和宅基地产生的矛盾和赡养纠纷分开来调解,就如农村所说的“一凼赶一凼”,因而在调解分摊医疗费时未达成协议。法庭为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教育当事人不管父母和自己有那方面的矛盾,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对此,被告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民事调解书上签了字,表示以后要按协议书的要求按时给父母赡养费。通过一上午的审理,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法院协作开展庭审观摩,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已有两次,有力推动了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的提高,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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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司法局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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