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热点资讯
  • 还没有任何项目!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 ★ 青神>> 互动交流>> 建言献策
主题:建议早上路灯推迟...[阅读数:9]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该内容被设置了隐藏!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测试数据。

回复时间:2009-12-29
2009-12-29
主题:黑龙立白工业园区...[阅读数:33]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青神县人民政府:

我是中央警卫团的,近日在跟我战友聊天的时候,听他提起贵地为了建立《黑龙立白工业园区》要搬迁他们的住房问题。好多政策都是你们当地自己出的,很多问题不公平.公开.公开.透明!特给你们提出以下几点,请予以修正:

(先请你们认真看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问件)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编辑本段]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编辑本段]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1.人民政府可以先从农民的手里面廉价把土地买了再高价转手卖给开发商从中牟利吗?

2.请问宅基地也是三万元人民币一亩吗?

3.为什么老百姓手里没有你们的正式公文,各项安置条款,补偿标准,前面发的试行条例里面,超出的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内,按中标价每平方850元购买....为什么后面发的试行条例里就改成了按中标价的百分之多少购买了?----按中标价的百分之多少到底是多少啊?是你们任意说了算?

4.你们的立白工业园区的建设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吗?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环保问题,解决全球环境变暖问题!国家总理都还在哥本哈根,你们没有看新闻不是?

5.中央新闻联播每天都在关注各地乱建乱开发的问题,你们就没有关注。

6.希望你们政府不要做鼠目寸光的事情,现在图一点利益,不把老百姓的以后长远利益解决考虑清楚了,你们的立白园区就算建成了,以后给你们当地带来的后果都是无穹的后患。你们那点价格把他们的土地给买了,他们就算买了保险,以后他们成为了居民,他们什么都要要钱买,哪来的生活来源?当什么都成为了群体事件了的时候,你们政府再收拾就要丢乌沙帽了!
 

最近回复:测试测试
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
回复人:[用户]  回复时间:09-12-30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的留言已收悉,正在按程序处理。谢谢!

系统在显示管理员回复时出现故障,请大家原谅

回复时间:2009-12-18
2009-12-18
主题:问下最近眉山新华...[阅读数:24]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该内容被设置了隐藏!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你给我们留言。非常感谢您时刻关注青神的未来发展,您的留言我们已经转交到县交通局,在收到县交通局关于成绵乐客运专线改道青神一事的具体情况通知后,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祝您愉快!

回复时间:2009-12-30
2009-12-18
主题:关于农村的养老保...[阅读数:24]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该内容被设置了隐藏!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留言。您希望了解的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留言,我们已转交到南城镇政府,在收到南城镇政府的关于留言的具体回复后,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祝您愉快!

回复时间:2009-12-28
2009-12-14
QQ:379018681 Email:379018681@qq.com
主题:路政部门不应在青...[阅读数:21]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最近我经常路过青神地界时,看见青神路政部门设卡检查频繁,故作为眉山市人发表点自已个人意见。其实作为路政设卡检查本来是他们份内职责,无可厚非。但是检查太过频繁,却会与经济发展背道而驰。总体来说从眉青路到青神县城这条路也修得不错,质量也行。这些年大小车辆也没怎么对此路面造成较大损害。大家都知道修路的目的是为了致富,再加上本来青神的地理位置就是一个死角,又不是主干道必经之路,来往车辆较103线少得多,再加上青神县经济和眉山其它县就存在一些差距,作为政府而言,本来重心就放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想经济上去,交通运输是必不可少的重点,但是路政部门频繁设卡检查,会导致很多货车司机不敢来,车辆减少,那么东西都不好运输,还谈啥子发展经济?所以路政部门所干之事无疑会杀鸡取卵,取眼前利益,以后咋办?相信政府会好好反思这个问题!!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给我们留言,提出意见。你的意见我们已经呈交主管我县交通的县委常委刘泽利,并转往县交通局路政大队。谢谢你对我们青神的关心,旅途漫漫,请您下次路过青神的时候,停下来稍作休息,感受一下青神的热情,祝你愉快。

        您好,我县交通局对您所反映的路政部门设卡检查问题,经过调查,回复内容如下:
        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眉青路作为青神的主要交通要道,是青神的窗口和形象路,如不加强路政管理,运输砂石、煤灰等易抛洒滴漏车辆随意卸载,车厢无篷布遮盖物,每天路面满地砂、石、煤等抛洒物,造成公路一片狼藉,严重损坏和污染公路路面,影响了整个县城形象,而且沿线群众多次反映飞石较多,给当地行人、住户造成了不安全因素。根据以上情况,路政大队执法四中队加强了路面巡查工作,对此路段几个砂石场口派专人负责严格控制违规配载,无遮盖物车辆驶上公路,并对沿线摆摊设点、以路为市、打场晒粮的现象加强了巡查清理。通过长期治理,眉青路得到了明显改观,减少了重车造成路面损坏,抛洒物对路面的污染,给行人、行车提供了舒适的环境,保障了眉青路公路畅、洁、美的安全绿色通道。

回复时间:2009-12-14
2009-12-09
主题:等待滨江路建设[阅读数:18]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青神县不是早就在说修建滨江路了吗?怎么现在也没动工,盼望江边也有一条大型步行街啊。

还有那个老河街也该改造了嘛,要么就保持老街的古色古香形象,整一条古镇街道出来,要么就全部拆迁,搞成县城一体化!现在的样子是不伦不类。

现在那条街一、没有路灯 二、街道路面肮脏而且到处坑坑洼洼。修好点到河边吃鱼也方便嘛!也方便以后的滨江路建设撒!多整一个旅游特色,修来跟岷江大桥连接起多漂亮。或者江边美食一条街。又多一个经济发展的项目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您给我们留言。滨江路建设是我县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的重头戏,目前正在积极规划中。开发目标以中高档住宅为主,并兼容商业。感谢关注你城市建设,并提出建议。

回复时间:2009-12-09
2009-12-04
主题:青神县道路改造[阅读数:25]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青神县不是早就在说修建滨江路了吗?怎么现在也没动工,盼望江边也有一条大型步行街啊。

还有那个老河街也该改造了嘛,要么就保持老街的古色古香形象,整一条古镇街道出来,要么就全部拆迁,搞成县城一体化!现在的样子是不伦不类。

现在那条街一、没有路灯 二、街道路面肮脏而且到处坑坑洼洼。修好点到河边吃鱼也方便嘛!也方便以后的滨江路建设撒!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您给我们留言。滨江路建设是我县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的重头戏,目前正在积极规划中。开发目标以中高档住宅为主,并兼容商业。感谢关注你城市建设,并提出建议。

回复时间:2009-12-09
2009-12-04
QQ:350024163 Email:lylslyl@sina.com
主题:希望重视[阅读数:25]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LG
留言心情

        最近为什么老家(黑龙镇大祖村)老是出现晚上半夜家里被盗情况,使在外工作的我很是担心家里人,因为家里只有爷爷奶奶在家,希望政府能尽快解决此问题,让我们这些在外面工作的人能够安心下来工作,以后回来能更好为家乡献上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力量。希望政府能重视,谢谢!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谢谢你给我们留言。您的留言意见我们已呈副县长、公安局长胡波,同时转往黑龙镇党委政府,请放心县委、政府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祝工作顺利,早日回青!

回复时间:2009-11-23
2009-11-23
主题:关于提高中岩旅游[阅读数:18]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本人是一个在广东打工的人每次在这边去旅游的时候就想起了老家的中岩寺,和这边的景点比起来感到少了活力。去年过年的时候回家看了看。和广东这边的一些景点对比,提些建议:能不能停止中岩寺河对面的沙石开采,进行整理打造成一偏绿洲。过年时在河边的草坪上照了一张相片到广东后同事都说那一偏绿洲的背景很好。对中岩对面的河道进行去污整理可弄个大型的垂钓场所,和漂流。漂流尤其是现在都市人喜欢的一种。两岸可连一座吊桥,从对岸连个索道到中岩山顶。形成休闲,旅游,渡假,娱乐,等吃喝玩乐一体的旅游景点。可将瑞峰镇打造成一个生态镇,做好宣传。其经济收益很大。可以广东一些好的景点做参考。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谢谢你在外任然关注家乡建设。青神县中岩寺是我县的著名名胜古迹,一直是我县“旅游旺县”的重点建设景区。你的建议我们已转给主管部门和瑞峰镇党委政府。希望你在外多宣传青神!

回复时间:2009-11-19
2009-11-10
QQ:305179117 Email:305179117@qq.com
主题:为什么删我写的关...[阅读数:32]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还有没有公开性?我写的帖子你们全部都给我删了,我现在认识到政府的黑暗了。

青神中学高三为什么不放假?就为了那点升学率?高三的老师才悄悄的去把疫苗接种了。

我们学生呢,没老师的生命重要啊!哎,王副校长说的:“没死人就不得放假。”

青神中学哪个不知道?我发帖子只是想说哈心中的疑惑:到底是升学率重要还是学生的生命重要?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我们对你在网站给我们提出留言建议表示感谢。政府网站是县委、政府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听取民意的重要平台之一。网站收到的留言我们都会及时转呈相关领导或部门,你过去一段时间的留言,存在栏目不对应问题,我们已将栏目不对应的留言转到相应栏目下,并不会进行删除,给你造成了不便请你原谅,同时提醒你注意留言时留言与栏目是否对应。你过去一段时间的留言,我们已呈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莉,以下是朱莉副县长对你的留言回复:
          县委、政府以及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青神中学高度重视甲流的防控工作,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学校采取临时停课等防控措施,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请相信学校对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高度负责的。祝你健康!

回复时间:2009-11-10
2009-11-09
主题:青神中学甲流感的事![阅读数:16]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我也是青中校高三的 这点事情好像有点严重
  学校太不负责了 高一高二的放假了
   惟独高三的不放 升学率虽然重要
  但是 学生的身体更重要啊!
   学校领导完全是在拿学生的生命安全来开玩笑
 高三的学生每人发了几袋板蓝根冲剂
  这样就能防止甲流感吗?
   这个玩笑开大了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我们对你在网站给我们提出留言建议表示感谢。你的留言我们已呈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莉。以下是朱莉副县长对你的留言回复:
          县委、政府以及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青神中学高度重视甲流的防控工作,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学校采取临时停课等防控措施,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请相信学校对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高度负责的。祝你健康!

回复时间:2009-11-10
2009-11-07
主题:青中校在拿高三学...[阅读数:24]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青神中学从这周开始,陆陆续续的有许多学生得拉流感,先是高一有百打百人得拉流感,已有几例确诊病例,据说青中副校长王晓梅在和防疫站工作人员交涉关于青中因甲流感放假的问题上明确表态“只要青中没有死人,高三就不会放假”…紧接着,11月7日,高二又出现拉大规模的流感,人数据说已有一百多人得拉流感…现在青神中学学生人心惶惶,高三学生无心学习,内心恐慌,普遍对王晓梅对学生身体健康极不负责的态度很不满…但愿青中高三不要在发生大规模的流感拉…阿门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我们对你在网站给我们提出留言建议表示感谢。你的留言我们已呈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莉。以下是朱莉副县长对你的留言回复:
          县委、政府以及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青神中学高度重视甲流的防控工作,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学校采取临时停课等防控措施,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请相信学校对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高度负责的。祝你健康!

回复时间:2009-11-10
2009-11-07
主题:希望新农村示范建...[阅读数:24]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我是高台乡诸葛村一社的村民,“要致富,先修路”让我们老百姓得到了实惠,然而我村还有许多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需要大力修建,迫切希望此次新农村示范建设片能落户我村,以便更好地加快我村经济繁荣发展。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谢谢你在网站给我们留言。我们已将你的留言呈交分管副县长常伟,及转往县农工办。我们在收到处理意见后,会及时与你联系。

回复时间:2009-11-09
2009-11-06
主题:尊敬的县委陈书记[阅读数:47]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我是高台乡诸葛的一名在校学生,我们村离高台学校有一河之隔,河上是用两块水泥预制板搭成的简易桥,行走在上极不方便也不安全,尤其是下雨天,容易滑落至河中,希望上级给予支持将简易桥修建成坚固的固定桥,谢谢!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谢谢你在网站给我们留言。你的留言意见我们已呈交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刘泽利,并转交交通局。在得到具体的处理意见后,我们会及时与你联系。

        你好,我们已收到县交通局关于高台诸葛村简易桥问题的回复。
        1、建议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管理。乡镇是安全隐患责任主体,由乡镇负责投资投劳,采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管。
        2、青神县地方海事处今年没有高台诸葛村渡改人行桥项目,但正尽力向上争取项目。在没有项目的情况下请高台乡加强监管。

回复时间:2009-11-26
2009-11-06
主题:青神中学有人遭了...[阅读数:43]查看全部回复
用户头像
游客
留言心情

青神中学有人遭了甲型H1NI1流感,为什么不全校放假?

高一的都全部放假了,为什么高二高三的不放假。难道就不怕在高二高三蔓延吗?



管理员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我们对你在网站给我们提出留言建议表示感谢。你的留言我们已呈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莉。以下是朱莉副县长对你的留言回复:
          县委、政府以及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青神中学高度重视甲流的防控工作,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学校采取临时停课等防控措施,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请相信学校对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高度负责的。祝你健康!

回复时间:2009-11-09
2009-11-06
总15条留言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页 20条留言/页 转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