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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神县广播电视局、人事局2008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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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广电局… 文章来源:县广电局、人事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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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神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2名(男女各一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及性质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08年毕业生)。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新闻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强;
(二)原则上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一级乙等标准(其他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二级甲等),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男身高1.70m以上,女身高1.60m以上;
(五)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
2、报名地点:青神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8815001、8883202
3、资格审查: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已参加工作的请带好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体检、政审
1、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报名时即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复试。
2、体检: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青神县广播电视局、青神县人事局对应聘者的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青神县广播电视局与经过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和聘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局(台)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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