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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协管员招聘简章

 

城管协管员招聘简章
 
为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根据我县城管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聘用城管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聘用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聘用计划
  计划公开聘用13名城管监察协管员,其中:10名男性(复退军人),3名女性。
  三、聘用条件
 (-)协管队员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城管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学历: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精神及心理疾病,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含),女身高不低于1.58米(含);
  5、本县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吸毒、赌博、偷窃等其他不良恶习的。
  四、聘用程序及办法
  1、聘用工作相关信息将在《青神报》、青神县电视台、青神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
2、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5日-19日(9:0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青神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青神县青城镇东街118号)。
咨询电话:028-38810320
    报考人员需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并填写《青神县聘用城管协管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文化考试合格后再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5、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名单,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协管员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试用期为三个月。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待遇为800元,试用期内发岗位工资。签订合同后,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六、人员管理
聘用的协管员由县城市管理局进行管理及业务培训。 
 
青神县城市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0-03-11 | 点击数: